(原标题:景县“质量月”系列活动十二|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拒散煤污染 同创美丽景州)
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共同抵制散煤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白云蓝天、清新空气、健康体魄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然而,散煤燃烧对空气环境污染很大,产生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是影响空气质量和形成雾霾的重要原因。同时,散煤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极易进入人的呼吸,直接影响身体健康。因此,散煤管控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前即将进入取暖期,为进一步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我县2022年散煤销售管控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该项工作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单位的依法履职,更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共同监督。在此,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响应政府散煤管控工作,自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认识散煤燃烧的危害,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民参与,自觉拒绝和抵制使用散煤。我县“气代煤”“电代煤”和“清洁型煤”替代工作已做到全覆盖,请大家选择清洁型取暖。
二、自愿做好禁用散煤的宣传, “一家燃用散煤,全村呼吸污浊气”,这是大家深有体会的,为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请大家主动了解燃烧散煤的危害,积极宣传散煤知识,带动亲朋好友自觉参与禁用散煤行动,坚决抵制散煤。
三、争做禁用散煤的监督者。禁用散煤事关民生、利国利民、利人利己,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踊跃监督,主动劝阻使用散煤的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及时举报,对查实的违法销售、燃烧散煤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百日会战”行动期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严管严控散煤销售环节,严厉打击散煤经营者走村串户、游击兜售、集中贩运私分散煤行为,包括利用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方式销售散煤的违法行为。全县域内严禁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从严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人民健康的保障,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建设蓝天白云、空气更清新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