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香河县公安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立足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我县疫情防控正常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8月26日,在香河县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张某茹驾车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强行闯卡,冲撞拦截警车后继续逃跑。香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5日,居民张某在手机微信群内发布一条未经核实的“某小区已有新冠疫情阳性并确诊”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9月9日,香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香河县公安局将持续依法打击疫情防控中发生的危害社会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安全,全力以赴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