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标的虽小,但执行到位与否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实利益,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的重要抓手。香河县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案款执行到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该院就妥善执行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制定执行计划。经查控,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已经不在香河县域内生活,且查无去处,无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该案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执行希望,持续多方协调,尽可能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数日查找,执行干警最终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执行干警通过不懈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每月给付张某劳务费2000元。但双方达成和解后,王某仅履行了一个月后就不再按照和解协议继续给付剩余案款。执行干警又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厌其烦明法释理,讲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最终一次性给付张某剩余的7300元劳务费。
张某收到案款后,连连道谢,将印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案件无论大小,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案标的额不大,但是执行过程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却很多,执行起来并不容易,执行到位更不简单。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只是简单地采取一些措施,案件可能没有这么快执结,随之产生的负面问题也许会带来更多隐患。案件不分大小、不分先后,执行标的虽小,只有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大案小案一样干,穷尽手段,强制执行,全力以赴促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不朽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