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醒告诫书)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意识形态安全,制止借重大活动从事商业炒作行为,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违法违规销售(含预售)与党的二十大相关的所谓“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邮票”等擅自伪造、变造的纪念品;
二、严禁将促销、投资、开展商业项目等商业活动与党的二十大进行关联,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三、严禁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所谓“特供”“专供”商品营销炒作;
四、严禁违法违规营销“喜迎二十大”主题手抄报、挂图海报、黑板报模板等商品或者提供主题党建活动有偿策划服务;
五、严禁借领导同志形象、名义、签字、签名等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六、严禁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借政治事件及敏感问题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七、严禁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八、严禁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内容;
九、严禁明知、应知商业营销宣传信息存在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商业炒作等违法违规内容,仍为其提供发布、传播等服务;
十、严禁其他借严肃政治主题或者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职,持续加强检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希望广大经营单位自觉依法宣传,共同抵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