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严把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关,山海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切实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组织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防止无正规购进渠道、过期失效等药械产品流入市场。特别加大防疫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药械经营行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抗原检测试剂使用情况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7家次。
严格守牢药店入口关卡。统一印制下发防疫责任公示牌,建立药店责任人承诺制度,明确职责。发放《药店疫情防控明白纸》,细化各项防疫流程,在店门口显著位置张贴“两码一须知”,所有入店人员严格执行扫描“秦皇岛健康宝”小程序码和“场所码”,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信息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可进店。
加强药店内部管理机制建设。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培训,建立工作人员信息台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督促全区药店从业人员落实重点人群每周一检要求。在营业前全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时消毒,留存好消毒记录,随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落实防疫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在“药安食美”APP进行登记,做到购药留痕、可追溯。为药店免费配备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共发放380余份,建立核酸试剂发放及使用台账,每日将统计信息及时整理并反馈至区防控办和各镇街。
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下发《秦皇岛市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哨点预警处置流程图》。指导药店在发现异常人员时,迅速登记,第一时间拨打社区(村)、防控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报备,同时拨打医疗机构电话告知对方派车接诊。按照防控部门指导对店内外环境和接触物品进行消杀,药店负责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并跟踪情况。店内人员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政策,待异常情况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下一步,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保持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坚决守好战疫“哨兵岗”。
照片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