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企业的发展和邬大为的成长历程,他深深感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好的营商环境,就没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多年来,合作社受益于党和国家好的农业政策,享受了标准化示范区、蔬菜产业发展等多个农业项目资金补助,享受了免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政策,解决了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取得了长足发展。邬大为也多次参加了农业部门组织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能力提升、合作社创新发展、种植技术等各种管理和专业技能提升的培训。通过这些培训增长了他的专业知识、开拓了眼界。
近年来,合作社先后获得“秦皇岛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合作社商标“小江菜社”成为“河北省著名商标”“中国百佳农产品品牌”。邬大为也荣获了“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农村致富带头人”“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青年五四奖章”“河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等荣誉称号。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他将继续带领企业不忘初心,坚持产品质量,不断推进生产标准化,保持地区蔬菜经营领军地位,为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区幸福骊城、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