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廊坊公安机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立足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涉疫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8月18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类违法案件15起,有效震慑了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廊坊市疫情防控正常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工作中,廊坊市公安机关秉持“零容忍、严打击”原则,对在疫情防控中实施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8月26日,在香河县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张某茹驾车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强行闯卡,冲撞拦截警车后继续逃跑。香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做到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力得到处置,全市公安机关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的沟通联系,建立各项联络机制,积极主动对接,确保遇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知悉、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对涉疫违法犯罪形成有效打击震慑。
8月16日,李某富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永清家中,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8月17日,徐某佳到霸州市胜芳镇访友途中与确诊病例为同一列车,到达胜芳镇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待其解除隔离后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为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市公安局制发疫情违法案件办案指引,明确法律适用内容、打击重点,确保准确区分认定行为性质,保障防控措施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为的指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信息、阻碍执行职务和伪造、变造行程码、健康码等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8月22日至30日,市公安局临空检查站先后查获企图冒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使用假核酸检测报告、在车内藏匿他人,帮助逃避进京检查等涉疫类违法案件8起,均被公安机关予以依法处置。此外,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还对2起散布和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案件进行处罚。
下一步,廊坊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打击疫情防控中发生的危害社会安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廊坊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安全,全力以赴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
来源:廊坊日报
编辑:张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