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劳动报酬涉民生 强制措施促履行)
近日,保定市竞秀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拟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事情源于申请执行人陈某给被执行人刘某打工后应得劳动报酬共计28700元,经我院依法审理,双方达成和解,按照约定被执行人需要分两次给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但是,在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但刘某仍然无动于衷,对执行干警更是避而不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便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刘某家中,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劝其履行义务,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如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和法律威慑力,刘某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筹款当场将案件款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