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探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总结审判经验,9月2日下午,大城法院召开第三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由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法官组成)第四次全体会议(例行)。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洪民主持,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中月及第三专业法官会议全体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基本案情进行了汇报,与会法官就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了相应的裁判意见,该意见供独任庭或合议庭参考。此外,本次专业法官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与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同时学习了最高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的相关规定,为理清案件审理思路,准确适用法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我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推行以来,第三专业法官会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专业法官会议的制度定位,在服务、规范、监督审判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凝聚集体智慧,确保案件质量。与会法官分享办案思路、审判经验,为疑难案件“会诊把脉”,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二是实现制约监督,强化要案监督。分管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参会,了解案情,实现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监督。三是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司法公正。第三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们提供了交流学习平台,在研讨中发现类案规律,归纳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避免类案不同判的情况,切实提升法官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