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日行动”进行时】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结果“零点”被查!)
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严管路面交通秩序,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以“高压严管、交叉查处、精准打击、防治结合”为工作要点,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压降涉酒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8月17日0时许,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阜草中队在津保南线阜草段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牌照为冀RR****的小型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行驶状态异常,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酒精检测,但是驾驶员紧闭车门不配合检查,在执勤交警的再三警告下,该车驾驶员才打开车门。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承认刚刚“喝了一点儿酒”。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田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当场对田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实施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