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连日来,沧州交警在中心城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严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不予放行,严格进行教育处理。
在中心城区新华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男子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依法拦停。面对交警的安全提醒,男子一开始还满不在乎。交警让他扫码进入沧州交警微信小程序,登录后在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完成安全交通选择题、学习正确佩戴头盔方法等选项中自主选择一项学习内容,学习完成并提交违章信息后,才可以离开现场。
在中心城区育红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北侧,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看到路口有交警,赶紧靠边停车,从车筐里拿出头盔。执勤交警发现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戴好头盔再继续骑行。
执勤民警对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积极劝导,并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对此,沧州交警提醒您: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看似是一个小小的防护措施却关乎生命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广大市民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的安全出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