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二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第一批19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的基础上,将奥体街、河滨路等26条道路,设为第二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一)海港区
1.奥体街:文育路——文龙路;
2.河滨路:文育路——山东堡立交桥;
3.祁连山南路:纬五路——纬四路;
4.长江西道:横断山路——南岭东路;
5.民族路:秦安街——秦皇大街;
6.建国路:河北大街——燕山大街;
7.河北大街:民族路——西沙滩路;
8.康乐街:文化路——人民路;
9.秦青路:石九公路——石门寨大集;
10.秦青路:杜庄铁路桥——北物流路;
11.东山街:东港路——南山立交桥;
(二)北戴河区
12.联峰路:鹰角路——剑秋路;
13.海宁路:东经路——海岳路;
14.中海滩路:保二路——东三路;
15.滨海大道:联峰路——狼牙山桥;
(三)山海关区
16.关城西路:站西街——西河路;
17.长城西街:关城东路——老龙头路;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
18.恒山路:开发区一小;
19.庐山路:开发区二小;
20.青龙河道:开发区三小;
21.骊山路:开发区四小;
22.腾飞路:龙海道以北路段;
23.巢湖路:龙海道——永定河道;
24.大凉山路:全线;
(五)北戴河新区
25.环海路:林海道——渔港道;
26.宁海道:新园路--环海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2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