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客户李先生携带两张定活两便的存单来到工行邢台威县城北支行,想要支取定活两便存单里的钱,客户表示这个钱是其叔叔的,但是其叔叔已经去世,且无子女,无配偶,一直由李先生赡养,现客户已经去世所以想取走存单里面的钱,经办人员发现该客户提供的存单开户时间为06年和08年,由于开户时间较早,该存单开户信息与客户所持身份证的证件号码信息不一致,导致存单无法正常支取,需要调整客户信息后才可以支取,但因客户本人已去世又无子女无配偶父母去世,系该客户无第一序列继承人,不适用于小额遗产继承,需要到公证处公正遗产。又因该客户存单开户信息不正确,需要通过调阅原始凭证才能进行修改,因此与客户协商,让客户先去办理公证,我们也积极调阅原始凭证,为客户解决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查找,在8月29日找到原始凭证后,联系客户携带公证书到网点,顺利的将客户遗产取出,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遗产的顺利支取是每一位继承人最关心的问题,在本文中客户李先生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但是其叔叔无第一序列继承人,所以该行引导客户通过公证的方式确定法定继承人,然后为客户办理业务,同时在客户公证期间,抓紧联系上级行,积极调阅原始凭证,为调整客户信息做好准备,所有的手续准备就绪以后顺利为客户办理了遗产继承,体现了工行作为大行的责任与担当,增强了客户的信任,真正地将以客户为中心落到了实处。(岳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