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
以察实情为基准,确保村级事务合理布置。村级组织在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中处于最末端,恰如遍布全身的“毛细血管”。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毛细血管压力大、负担重、甚至被堵塞了,机体的功能就受到影响。同理,村级组织如果过多承担职责之外的社会治理事务,面对实际困难,在上级评级考核奖惩的重压下,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剑走偏锋,用形式主义来对付官僚主义,甚至以损害群众利益来实现上级不合理的要求,受损的是群众利益,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目前,规范操作、减轻负担的呼声越来越强。需查清实情,解决基层关注,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基层能力,让村级组织更好便民惠民。
以明职责为导向,确保基层工作职责清晰。《意见》明确提出,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对口部门都要求在村级活动场所挂牌子,表面上做了工作,但村级组织大多陷入“人员不足”窘境,一名工作人员需身兼数职。《意见》要求,只有经过省级党委政府统一挂牌子,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通过整合职能,让群众避免进入“乱牌阵”,简化流程,高效办事。
以创新性为引领,确保村级工作高效开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创新手段运用,提升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办公效能。在规范村级工作过程中,要大胆拥抱新技术,以民生为导向,积极开发运用新技术。要推行网上办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运用互联网技术沟通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远程办公和线上指令,将基层干部、村干部从文山会海等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持续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供稿人:范慧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