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我市将迎来水产品消费高峰,容易出现非法销售食用长江渔获物违法行为,为确保节日期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筑牢“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的市场监管防线,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加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
两节期间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烧烤场所、KTV餐饮、私人会所等为重点场所,以销售和食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行为,查看门店招牌、菜单、广告等有无以“中华鲟”“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加强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
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及时指导电商平台、电商经营者下架(删除、屏蔽)涉及“中华鲟”“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信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禁发布违法出售、购买涉及非法水产品交易的广告。
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对以“中华鲟”“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非法采购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涉案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要追溯来源去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张贴专项行动宣传画报,提高全社会对专项行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长江禁捕“八个严禁”公告的知晓度,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引导社会公众主动抵制长江非法捕捞鱼获物。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市场销售长江非法捕捞鱼获物的舆情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向销售食用长江渔获物违法行为说“不”,请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热线对销售长江渔获物、虚假宣传等相关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方凯宁 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