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感受挫后借酒劲驾车撞树,结果就是“愁上加愁”|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有人说酒是好东西,小酌怡情,可以放松、舒缓心情。适量饮酒的确对身体有某些好处,但要是酒后驾车,不仅不会解决问题,还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简直就是“愁上加愁”!
近日早上7时40分左右,正值早高峰,保定公安交警涿州大队交警正在华阳路与甲秀路交叉口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异常停在路口南侧的白色小型轿车,于是立即上前查看情况。执勤交警走近一看,发现该车前方损坏严重,与车前的树木有明显撞击的痕迹,且车内空无一人。为避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执勤交警通过车辆信息联系到车主,请车主立即赶往现场将车拖移。
几分钟后,一名男子赶到现场,称该车当时是自己驾驶的,交谈中交警发现该男子有明显酒气,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值显示为20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经询问,该男子王某称前一天晚上21时左右,因感情受挫心情烦闷,自己在路口某饭店吃饭、喝酒,吃饭过程中与女友发生争吵,两人在气头上说出冲动的话,王某全然忘了自己已经饮酒就驾车上路,在行驶过程中因接打电话,没有注意道路情况,结果径直撞向了路边的树木。因为与女友吵架后,本来心情就不好,加上酒精作用,驾驶员王某又来回撞了好几次树。
所幸驾驶员王某并未受伤,在其几次撞树后,王某便下了车,然后又用脚踹了车几下,就回家睡觉了。因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驾驶员王某自认为已经醒酒,所以对呼气值存在异议。后经抽血检测,驾驶员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酒后驾车不仅是违法行为
还会威胁到驾驶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一时冲动
而做出危险的行为
自觉杜绝酒后驾车
文明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