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方便大众的租赁服务,却被不法分子投机取巧,租赁手机到手后便转手卖出,谋取不正当利益。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河间市公安局坚持以“现案快侦快破,积案持续攻坚”为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近日,郭村刑警中队成功侦破获一起在互联网平台租赁手机再进行贩卖的诈骗案件,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简要案情
在支付宝app内租赁最新款手机,再把手机卖掉换钱,一男子以此手法非法获利,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近日,河间市公安局郭村刑警中队在办理一起赌博案件中发现:河间市诗经村镇某村村民孙某某,家庭条件一般,平时打零工无正当职业,但花钱却大手大脚,出手阔绰,行为十分可疑。
随后,办案民警便着手对孙某某的资金来源开展调查,没想到其赚钱“手段”竟是诈骗。
经调查,原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是利用手机租赁非法牟利。据了解,在支付宝上的手机租赁平台中只要支付1000元押金,600元的租赁期间的服务费,以及每日十几元的租金,便能把市场价值5000余元的全新手机租回家。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于2011年11月份,为了在朋友面前“炫富”,第一次在租赁平台上租了一部苹果12手机,但几个月下来租金越来越高,其无力偿还,便将手机转卖给手机收购店,这样一次操作,孙某某就净赚一两千元。初次尝到了甜头,孙某某就继续从其他租赁平台租借手机,但手机租赁平台为了降低风险,在签租赁合同前还会询问客户的工作、家庭收入等情况,孙某某便伪造个人收入情况,继续从其他平台上租赁手机,后进行贩卖,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8月22日,办案民警将孙某某依法传唤到郭村刑警中队接受讯问。经讯问,孙某某对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份从手机支付宝多个手机租借平台,多次采用预付3到5期租金的名义,名租实骗,骗取苹果12手机1部,苹果13手机5部,随后将骗得的手机全部低价卖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
在租用手机时,一定要正确合理使用,按时支付租金;租期到期后,按平台规定及时归还、续租或买断。如果有一个月未按时支付租金导致订单逾期,则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因租赁手机所有权归平台合法所有,对于手机回收店而言,在收购手机时应向手机持有者要求提供手机发票,确认并非租赁或盗窃的手机,否则所有损失将由手机店自行承担,甚至还将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获刑。
租机逾期不还或者是租机转卖,皆为违法行为,商家和平台均有权利起诉和依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