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荣乌高速乌海方向653公里处发生一起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重型货车刮碰的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型客车上五人均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考虑到刚下过雨路面湿滑,为避免二次事故,快速拍照取证,简单询问事故情况后,拨打120将伤员送往医院。
当天上午9时许,重型货车司机到大队对事故做进一步处理。民警询问情况,司机称小车是开过路口了,准备拐过来,到了慢车道上,货车司机来不及反应就撞了上去,将小车撞到了快车道上。21日下午,小车司机来到大队,除了一乘客骨折现正在医院治疗,其余人基本无大碍。民警在询问司机当时事故经过时,其称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想不起来当时怎么回事,那一瞬间就懵了,不知道怎么了。随后又说自己隐隐约约看见了一个黑影,躲了一下,然后就撞了。后经事故民警分析:小车司机赵某是从山东去保定,需要从荣乌高速转石黄高速,务必会走石黄互通口(事故右侧出口),通过查看监控和后车行车记录仪影像分析该司机正是因为错过出口才向右侧变道,导致与后方驶来的重型货车发生事故。
最终,事故民警认定:小车驾驶人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荣乌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653公里,变道时与机动车驾驶人蔡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刮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小车驾驶人、乘车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赵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负全部责任;乘车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