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大厂县组织创建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及园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示范创建水平。
一抓食品生产源头。对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加工操作、在库贮存、销售配送、人员健康监测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项检查,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链条安全自查、防疫措施落实、员工培训等方面工作执行情况。
二抓日常监管常态。对食品经营门店开展持续性监督检查,严查食品进货查验、票据留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使用,以及是否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方面内容。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深入排查食品经营门店是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以及商店临期食品是否及时下架处置。
三抓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求食品企业加强内部人员培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及消法要求,做好店内商品公示信息更新,引导消费者按需消费、理性购买,并告知投诉举报方式,积极处理消费者合法诉求。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屠宰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662家次,检查覆盖率88.5%;发现隐患问题127个,问题处置率100%。下一步,大厂县将围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