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住房公积金
落实公积金新政
解群众所难 稳经济所需
今年四月份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间市分中心积极落实沧州中心出台的8项政策22条措施,为企业纾困,为购房职工解难,为活跃房地产市场助力,为稳住河间市经济大盘贡献公积金力量。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1、暂停执行单位缴存职工“存贷挂钩”政策,让新参加工作的缴存职工不受缴存时间短、余额少的影响,能够贷到最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提高到80万元;对购买绿色住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最高可达到96万元;降低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至20%,第二次降至30%;将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系数由50%提高到60%。截至目前,共有43个职工家庭享受了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新政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2236万元;享受降低首付比例首套20%的13户家庭,贷款金额741万元;二套30%的8户家庭,贷款金额448万元;享受公积金提高贷款保底额度的12户家庭,贷款金额360万元。
3、为助力房地产企业加快售房款到账速度,将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准入资料中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缩减为“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见证即准入。
4、由过去楼盘建设须达到多层主体封顶、高层7层以上方可按工程进度放款,调整为合作楼盘获得预售许可证完成准入备案,即可准许购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抵押后将贷款资金快速打入开发企业的预售房资金监管账户。
5、推行贷款“一趟清”模式,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和发放速度。多项措施组合发力,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回款时间至少快1个月,减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流转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
1、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2、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和职工充分协商、制定补缴计划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又保证了职工的公积金权益。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1、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政策调整后,享受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未婚子女购房的8人,支取金额1004000元。
2、缴存职工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在不超出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政策调整后,享受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96人,提取金额8909500元。
3、上调租房提取最高额度至12000元/年。政策调整后,享受上调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6人,提取金额159000元。
四、特定人群方面
1、落实人才兴市战略中,对沧州狮城人才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提取额度放宽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缴存职工的贷款可贷额度上浮30%。
2、落实拥军政策方面,对获得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在沧州市辖区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50%,租房提取额度放宽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额的2倍。
3、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方面,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