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涞源县公安局关于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涞源县公安局关于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危爆物品,主要是指枪支(军用枪、民用枪、非制式枪)、弹药(军用子弹、民用子弹及其它子弹)、爆炸物品(炸药、雷管、索类、黑火药、烟火剂等)、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依据:剧毒化学品品名表确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名表确定)、各类遗弃的炮(炸)弹(航弹、地雷、手榴弹等)。涉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线索包括涉及上述危爆物品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使用等违法活动,以及利用上述危爆物品预谋组织、策划、实施爆炸、伤人等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
第二条 举报人举报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1000克、烟火剂3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
(二)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含)以上奖励5万元;收缴军用枪,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奖励8万元。
(三)根据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以上的,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四)根据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给予以下奖励:
1.破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办案件的,奖励5千元至2万元;
2.抓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捕逃犯的,奖励5千元至2万元;
3.破获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行杀人、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的,奖励3千元至1万元;
4.破获盗窃、抢劫、抢夺及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重大刑事案件,或破获此类团伙犯罪案件的,奖励2千元至1万元;
5.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枪涉爆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奖励3千元至1万元;
6.避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事故的,奖励2千元至5千元;
7.破获其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1千元至5千元。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1个月内核查完毕,重大、复杂线索可适当延期。第四条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第六条 群众可向我县公安机关上交危爆物品和举报涉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线索。举报途径:
(一)涞源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0312—7321151
张警官13333125922
周警官13931393004
(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广昌大街涞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邮政编码:074300
(三)举报电子邮箱:
lyxgajzzc@163.com
(四)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第七条 对举报的同一违法事实,根据本办法相关条款,视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不再按本办法其他条款进行奖励。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涞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涞源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