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见交警就靠边,这位“酒司机”心虚得挺明显——交巡一体化综合治理丨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8月19日至21日,保定公安交警联合巡特警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醉驾36起、酒驾108起,比上周末减少了50%,尤其是醉驾违法行为,不仅明显减少,而且面对执勤交警,醉酒驾车的违法驾驶人普遍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
这也印证了保定公安交警治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初衷——处罚不是目的,文明驾车的整体形势越来越明朗、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越来越强,才是我们的愿景。
8月21日凌晨0时21分,保定公安交警望都大队交警在107国道太平庄红绿灯路口设卡执勤,一辆灰色大众轿车进入路口,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袁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凌晨1时56分,保定公安交警望都大队交警在107国道太平庄路段巡逻期间,一辆白色长城轿车驾驶人远远看到执勤交警后,立即将车辆减速停在路边。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
执勤交警随即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询问,在这一过程中,交警闻到车内有酒精气味,于是要求该车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检测,驾驶人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1日下午保定公安交警五大队执勤交警在盛兴路与永华大街交叉口进行酒驾醉驾治理行动,14点21分,驾驶人崔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至测酒点。执勤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崔某某口头表示“一定配合”,但是呼气多次,都未能成功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响”。后经执勤交警多次劝说,崔某某终于顺利完成吹气,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遂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夏季整治百日行动”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效,广大驾驶人普遍已经养成了文明驾车出行的好习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安全牢记心间,法规随车而行,保定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各位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管什么时候,这条开车安全法则,都要牢记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