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高速交警任丘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大广高速1432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车辆分别占据第二车道,以及匝道出口位置,车辆受损不能移动,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后经勘查询问了解到:后车驾驶员称其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中,突然前方千某驾驶的机动车在行车道向左减速变道,由于变道时两车距离不具备变道条件。于是后车躲闪不及撞向违规变道小车,致使前车被撞翻。发生事故后不久,又有车辆追尾当前事故车辆,发生了二次事故。
由于前车驾驶员千某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前,应提前做好路线的安排,避免在高速公路上出现随意变道、倒车、逆行等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