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廊卫办法监[2022]12号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永清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辖区内的放射诊疗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对双随机抽取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检查,以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为重点,对放射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放射工作场所防护及设备质控防护检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和卫生防护工作情况等。1.《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批准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进行年检校验;2.放射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3.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建立职业健康个人剂量档案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4.放射工作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5、是否制定各项放射防护管理制度;6.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7.是否每年按期进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及设备质控防护检测;8.新改扩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进行评价并申报审批;9.放射卫生档案建立情况。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永清县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水平,降低了风险,今后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永清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贾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