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探索执法合作新机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构筑药品安全的坚固长城。
一、创机制,强衔接,促联合,共筑防护屏障。加强行刑衔接,主动与公安部门合作。沧州市公安局选派5名干警到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办公,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方面做到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我局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0起,涉案货值652.88万元,提供案件线索5起,出具假劣药鉴定书5份。
二、查隐患,建清单,压责任,排查整改隐患。在全市开展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工作,对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对照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车1527辆次,执法人员4136人次,排查928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26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627家化妆品经营企业,排查中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摆放分类不规范、医疗器械无专柜摆放、验收记录不规范、购进查验记录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整改。排查中发现风险隐患213个,均已责令整改到位。
三、重学习,练内功,补短板,提升业务能力。药品专项整治期间,结合药械妆执法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学习培训,克服疫情影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组织药械妆执法人员对“两品一械”相关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使每个执法人员能熟悉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典型案例交流研讨和案卷评查等活动,让执法人员能够精准定位工作重点,对执法流程、法律运用、办案技巧、案卷整理等执法工作有了直观的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方凯宁 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