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封控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8月18日4时起,对献县城区、十五级全镇及乐寿镇西武庄村、垒头乡西张定村、韩村镇魏束州村、邵束州村、小束州村实施临时封控,并于6时起对上述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足不出户,静默管理。相关通告如下:
1.禁止在楼道、地下车库、露天区域等居民区、小区户外空间活动。
2.请广大群众按工作人员指引分批、有序参加核酸采样,戴好口罩、保持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即刻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
3.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
4.对出入县域的道路以及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实施管控,县域内所有客运班线、出租车、公交车暂停运营。区域内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医疗救治、值班值守等紧要任务确需外出的,持县防控办印发的通行证进出,民生保障车辆持县科工商局印发的通行证进出,其余车辆严禁上路通行。
5.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社会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
6.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拨打120求助或联系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包联单位申请协助,各乡镇和村(社区)或包联单位将及时响应,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电话附后)。
7.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举报电话:0317-4620030。
8.请广大群众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以及不履行相对静止要求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9.请广大居(村)民朋友根据乡(村)居委会或包联单位的统一组织安排,携带市民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检测。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检测的请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
10.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后,做到即采即返。特殊群体不便到现场参加采样的,提前向社区(村)居委会申请入户采样,以便“上门服务”。
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