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心城区部分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示的通告。
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中心城区07、47、48、56、58、59、64、69、70、81、110、123、124等13个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公示内容可登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询或沧州市城乡规划馆负一层展厅现场查询。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