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接到报警称:在京哈高速秦皇岛段发生了一起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但无人员受伤。
民警抵达现场后了解到,驾驶人张某和朋友分别驾驶四辆小轿车从内蒙古出发,来秦皇岛旅游度假,在行驶到京哈高速秦皇岛段时,一行四辆车纵向依次行驶,张先生的车辆在最后面,排在最前面的小轿车行驶中突然紧急制动,包括张先生在内的后面三辆车由于车距过近,处置不及时造成了“串糖葫芦”式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张先生称:当时四辆车之间的距离也就二十多米!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您
行车时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