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多项措施、推行绿色办公、实行垃圾分类、开展系列活动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1年度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节能减排工作,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列为工作重点和亮点,对创建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对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会议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坚持定期检查与适时抽查相结合,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推行绿色办公。重点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节能型机关建设”工作,办公日常耗材实行事前申请审批;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工公,节约办公成本;倡导全体干警坚持绿色出行,践行低碳“135”出行方式;坚持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开展节能培训,树立“合理用能、节约光荣、低碳时尚”的理念,引导干警争做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宣传者、践行者。
下一步,该院将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做到节能减排,争取以更高的标准打造高效、节能、低碳、环保节约型机关,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