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民事审判庭利用科技赋能,着力化解诉前调解案件,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解决矛盾纠纷,获得了一致好评。
2019年,原、被告企业签订了《天然气安装工程外委施工承包合同》。被告将涉案代煤天然气工程发包给原告,原告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被告验收完毕。今年2月,经原、被告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施工费500余万元未给付。后经原告催要多次无果,遂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法官考虑本案涉案金额较大,且本案证据较为充分、事实清楚,认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更利于双方企业维系良好合作关系,也利于双方日后经营发展,于是通过电话联系这一方式与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积极运用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的方式出具“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使得双方当事人无需见面、无需奔波便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云间”。
7月份东光法院民事审判庭已适用诉前调程序成功调解10起纠纷,并为其出具“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今后,民庭将继续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践行诉源治理,积极探索“互联网+诉前调解”解纷模式,着力从源头化解民事案件纠纷,切实将司法服务做实做细。(王依琳)
东光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