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故案例】电动车被撞飞,行车记录还原那一瞬间)
驾驶人都知道
十次事故九次快
稍有不慎
就会酿成车毁人亡的事故
但总有一些人明知超速危险还要飞驰而过......近日,徐水区大王店就发生一起因超速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
7月7日早6时30分许,徐水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大王店朝阳大街“双帆电瓶厂”路口处,一辆小型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人员受伤严重。接到报警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通过现场勘察,民警发现,肇事车辆停靠位置已经超离事故发生位置50多米,被撞电动自行车距离肇事车辆停靠位置也达到了40多米。随后,事故民警赶到了医院,在听取肇事者马某的证词后,民警了解了事故详情。
原来,7月7日早6时30分许,马某驾驶车牌号为冀FS5XXX小型轿车,沿朝阳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徐水区“双帆电瓶厂“路口时,与骑乘电动车在人行横道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发生碰撞肇事,致使电动车被撞飞90余米,张某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
(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
通过车速鉴定,事故发生时车速已经达到时速100km。目前,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数据、当事人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民警判定马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马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徐水交警温馨提示
超速行驶会导致驾驶员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
请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