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体检质量,2022年8月3日,廊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了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全市42家医疗机构、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人共计6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于静副支队长宣读了《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明确从8月1日起,全市公共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全部实行电子健康证明。
崔丽颖书记通报了近日对廊坊市3家医疗机构出具虚假健康证明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并就我市拟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的场所、仪器、设备和人员应具备的资质以及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的形式及要求进行了明确,特别强调了从即日起市场上存在的公共场所、消毒产品、饮用水从业岗位“健康证卡”形式将不属于有效的健康证明形式。她要求各体检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执业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要制订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三要加强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试剂、耗材,并参加室间质评,通过质控手段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公平;四要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五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健康体检工作的法律风险,严格管理体检资料,避免法律纠纷;六要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开展的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和价格并进行公示。
最后,张汝河支队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他指出,此次专项整治是我市首次针对所有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全覆盖式规范执业的监督检查,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重要体现,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他对本次专项工作提出五点具体意见:一是各体检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健康体检;二是要全面开展自查,扎实做好整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体检目录开展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减少目录或超范围开展体检项目。要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条逐项列出,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严格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监督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通知》要求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系统施治,抓出成效;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发现在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健康体检、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检查能力的机构取消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五是综合施策,着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更要调动新闻媒体能动作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切实做到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和制度建设“五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