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天集中治理查处酒醉驾99起)
公安交警联合巡特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治理工作。
保定晚报讯(记者耿静)7月29日至31日,保定公安交警联合巡特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治理工作。短短三天时间,全市共查处醉驾22起、酒驾77起。
7月30日零时54分,警方在复兴路与阳光大街交口执勤,一辆白色越野车由西向东驶入检测区,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这时呼气棒红灯亮起,提示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执勤交警将驾驶人带至现场采血车做进一步呼气式酒精检测,但是该驾驶人却一直“假吹”,并坚称自己晚间并未饮酒。见该驾驶人一直不配合,警方遂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经抽血检测,结果为92.5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王某某这才说出自己中午喝了酒,本以为休息一下午之后酒劲就能过去,自认为已经可以驾车上路,未曾想到在驾车途中还是被检测出醉酒驾驶,自己也非常后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警将对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同时王某某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只主城区,7月29日23时左右,交警高阳大队在三利大街城内五岔口地方查处酒驾,过程中看到李某驾驶的白色小型汽车行迹异常,执勤交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李某称当天晚上21时左右,自己在三利大街某饭店吃饭时喝的酒,自认为喝的不多,就心存侥幸地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抓了正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警将对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目前,正值“百日行动”工作关键时期,公安交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不放松,特别是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打击,白天、夜间不间断,城市、乡村全覆盖,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仅在7月29日至31日三天时间内,全市就查处醉驾22起、酒驾7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