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成果对照观摩活动)
为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7月28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现场观摩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自查评估,以此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为圆满完成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目标,确保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是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农村食品经营店实际,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局意见制定《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要求》,从主体资格及公示、从业人员及培训、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进货查验、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和禁止性行为等八方面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该局精心选取有代表性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作为观摩点,组织各县(市、区)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股负责同志30余人现场观摩,通过观摩取长补短,做好本地示范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软硬件各方面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其他农村食品经营店对标对表示范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为便于农村食品经营者理解规范化建设要求,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级调研员马增利同志对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用“三有”“三无”和公示“四统一”等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提炼和概括,三有即有证照公示、有分区分类、有索证索票;三无即食品无过期变质、无三无假冒、无来源不明;公示四统一即信息公示牌内容、样式、规格、悬挂位置统一。
现场观摩后,该局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自查评估会议,首先,各县市区局分别对照《河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效果评估细则》逐条汇报了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措施。其次,通报了今年以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最后,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马增利在肯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狠抓落实,通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严查处案件,进一步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凝聚合力,圆满完成三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效果评估;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