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将开始严查!严查!严查!
为进一步推动辖区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进度,扩大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范围,提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提高文明出行理念,根据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港城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进行公示:
港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
渤海新区黄骅港交警一大队车管所 赵含静13932763852
渤海新区泰和海兰花苑爱玛登记点 崔青芝15231741885
渤海新区金利达大厦B栋1-2层08号 李万喜15226775076
渤海新区公安公寓雅迪便民登记服务网点 周艳君13303073727
现场办理: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合格证 四、整车编码照片 五、车辆整车照片(左后方45度角拍摄)
无法提供发票来历证明、合格证的要采集所有人签字确认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可自助备案,邮寄或者自取号牌!
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线上办理也可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投递人员上门检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