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人民至上】保定市清苑区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天然气爆炸、辽宁大连液化石油气爆炸、天津北辰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提倡和鼓励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主动性举报,全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燃气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我区燃气安全运行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区燃气安全隐患。
二、举报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存在严重的燃气安全隐患。
(一)管道天然气: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6.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7.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8.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9.在燃气管线附近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深根植物;10.盗用燃气。
(二)液化石油气:1.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2.加热、摔、砸燃气气瓶以及使用时倒卧燃气气瓶;3.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和街头游商倒灌等行为。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举报人可采取正式文体、信函、面谈、电话、电子信箱及其他方式到区住建局燃气办进行举报。
四、举报内容应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1.提供有效的燃气安全隐患位置(照片或视频);2.清楚叙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产生的危害。
五、举报人应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
六、举报人应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312-8176891(工作日)/8176886(24小时)电子邮箱:qyqrqb@126.com燃气公司举报电话(24小时):保定富瑞康天然气有限公司:0312-2417777保定奥嘉能源有限公司:0312-8015119清苑县保燃新奥燃气有限公司:0312-7972881保定中燃保南能源有限公司:0312-8136667清苑滨海燃气有限公司:0312-8195008保定市清苑区罗侯液化气站:13833059227保定市清苑区液化气供应站:0312-8176867保定市清苑区惠泽液化气站:0312-8019988保定市清苑区柱军液化气站:0312-8061575清苑区旭咏液化气站:0312-8080087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