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廊坊中院司法警察支队长任伯川带领行政处、信建办、法警支队有关人员,到三河法院就警务保障、行政管理、网络安全等安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文仓,法警大队政委、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审管办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对照《人民法院安保检查情况反馈表》《“六专四室”检查清单》,对囚车室、羁押室、法警指挥中心、装备室等软硬件建设逐项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马文仓副院长关于三河法院安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汇报,同时查阅了三河法院安保制度机制等相关文件资料,对三河法院警务安保工作在全市法院起到标杆作用给予高度评价。随后,检查组还分别就警务安全保障、机关行政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涉及安保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进一步明晰了当前安保工作形势,查摆了存在的问题短板,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
任伯川支队长强调,为迎接党的十二大胜利召开,最高院、省市法院领导多次对法院安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既是政治任务,也是重中之重。
任伯川支队长要求,为确保当前法院安保工作不出任何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环境,要从四个方面做好警务安保工作。一要夯实司法警务保障基础,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做实做细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把安全第一关口。二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做好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司法警察的实战化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三要树立“100-1=0”的概念,切实做好押解、值庭、协助执行等警务工作,坚决杜绝警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严格落实值班执勤制度,对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