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赴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省厅交办重点问题整改工作)
7月25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先后赴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就中央环保督察、省厅交办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宋爱勇首先来到桃城区湖畔农庄种植有限公司,对省厅第五专员办交办的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并就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厅交办重点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宋爱勇要求,一要切实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态度必须坚决、措施必须有力、整改必须到位。二要坚持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桃城区分局要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沿镇政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责任同步、推进同步。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杜绝问题反弹,确保整改落地落实、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在调研冀州区冀码渠沿岸时,宋爱勇详细听取了冀州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冀码渠污水排口及河道水体污染问题的相关情况汇报,提出解决思路和整改对策。
宋爱勇指出,要提高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全力以赴、不打折扣,高标准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以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滨湖新区对衡水湖调研时,宋爱勇一行冒着风雨乘船赶赴湖心区域查看湖面垃圾、水草清理和水质保障情况。宋爱勇对滨湖新区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及时打捞清理湖面漂浮杂物、保障湖心水质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加强景区施工扬尘管控,严防建筑、生活垃圾入湖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增上措施,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扎实做好衡水湖生态保护。
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县直部门、乡镇负责同志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