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河间市公安交警大队兴村中队在开展百日行动中查获一辆货车,该车车厢内竟然非法载有21人,交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对车上村民进行安全转运,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当日早5时许,兴村中队交警在河间市沧西线大庄村路口开展百日行动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的车厢中有明显的抖动和谈话声,疑似非法载人且超载,于是立即将其拦截。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为3人,除驾驶室坐满3人外,在后车厢内还载有21人,合计共搭载24人。
据了解,驾驶员冯某是河间市兴村镇人,为图方便,用货车搭载23名村民到留古寺镇大宝车村果园干农活。民警当即将违反规定乘坐在货厢内的乘客安全转运,用相关货车载人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和警示提示,让群众认识到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冯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