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红十字会组织召开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批示精神,研究制定相关责任分解清单,建立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与OPO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着力破解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难题。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等10个省直单位相关人员以及河北医大二院、三院OPO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任献强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7月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正谱,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严鹏程先后对省红十字会呈报的有关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调查报告作出批示,明确指出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人的生命、展现人性光辉、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崇高事业,省红十字会要加强与卫生健康、财政、公安、人社等部门沟通会商,凝聚更多共识,争取更多支持,努力推动全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省红十字会修订印发了《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办法》,调整了人道救助标准,制定了2022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要点,大力开展并依法做好宣传动员、捐献见证、缅怀纪念和人道救助等工作。全省登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新增4.7万人,累计达到20.9万人;成功实施器官捐献54例,累计捐献465例,遗体捐献45例,累计捐献569例。
会议对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调查报告批示精神的责任分解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责任分解清单》从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规范OPO统一管理、大力发展信息员队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建立符合OPO特点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部门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社会褒奖和优待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对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
与会人员还就建立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与OPO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机制进行了讨论交流,一致表示将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协同,密切配合,以更大力度推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