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14时30分许,沧州市青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新华西路高速口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657xx的重型货车行驶非常吃力且缓慢,运载着满满一车沙子有超载嫌疑。见状,民警立即依法拦截,要求驾驶人配合过磅检查。
经带往治超站过磅检测,该车限重49吨,车货总重116.12吨,超载率高达136.98%,属严重超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超载大货车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责令卸货转运,并对驾驶员潘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青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点整治内容。超载车辆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容易引发车辆制动装置失灵、发生爆胎等险情。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切勿超载运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