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驾驶未挂牌电动自行车这样处罚)
自5月1日起衡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群众响应热烈大多数人已经上牌近日在电动自行车路口“清零”行动中发现还有电动车没有登记上牌部分选择车牌邮寄到家的车主未能及时安装号牌
在此提醒大家:未悬挂号牌上路是要处罚的尤其是已登记未悬挂的和新购置车辆未及时上牌的都必须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问: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罚?
回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