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群众朱先生和张女士将两面印有“人民卫士 一心为民”和“英勇正义 雷霆出击”的锦旗送到了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表达对民警的感谢之情。
2022年7月1日7时许,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曹家务乡某村经营的超市被盗,被盗现金10000余元及香烟若干。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会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超市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为单独作案,采取跳窗方式进入超市,并且只对价值高的物品进行盗窃。办案民警仔细研判分析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确定其为惯犯。办案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与此同时对近期盗窃案件进行串并分析。
经查,6月25日,距此次案发地不远的管家务乡某村一家超市被盗,被盗现金2000余元。该起案件作案手法、嫌疑人特貌特征等均与此案高度相似,办案民警遂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办案民警立即与管家务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并将两起案件现有线索进行汇总、分析,办案民警决定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调取一年内周边县市刑满释放的盗窃前科人员,从中发现线索;另一方面加大走访调查工作力度,寻找嫌疑人落脚点。
办案民警在对500余名的前科人员调查中发现北京市大兴区曾处理过一名人员,并且该人有过两次盗窃判刑记录,人员体貌特征与现场视频中嫌疑人相似,并且最近一段时间该人经常在固安县某洗浴中心入住。经大量调查工作,办案民警确定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出击,于7月11日在固安县某洗浴中心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31岁,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第二次于今年1月份释放。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对盗窃超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其出狱之后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拮据,所以开始重操旧业,并且其还交代了自己曾在广阳区九州镇盗窃超市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已被永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