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领导干部接访日开门约访 化解信访矛盾)
古语有云“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治水如此,化解矛盾更是如此,要积极引导矛盾各方当事人向着法律轨道相向而行,释法析理,疏通情绪,达息诉罢访之效。
2020年11月,张三(化名)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霸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张三与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告某公司返还原告张三购房款、团购费及逾期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2021年4月原告张三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收益类保险、股权红利、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车辆、证券、互联网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受阻。2021年9月,霸州法院执行局追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依法查封了其一套房产。
申请人张三对执行程序不理解所以对执行工作不满而上访,对此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涛在领导干部接访日当天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执行法官进一步核实案情,了解诉源和原告方诉求,寻求解决之道。针对当事人的心结和法律盲区,张院长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对无故上访上诉、越级上访上诉等给信访人先行训诫。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风险、法律后果等进行详细解答,告知信访人案件的执行情况和面临的困难,沟通后将对所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在既有司法尺度又有司法温度的耐心解答后,申请人张三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
党的二十大临近之际,霸州法院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加强诉源治理、矛盾化解,从公平正义的法律视角、和谐稳定的维稳视角、息诉罢访的社会视角,综合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