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7月1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招募5000名讲学教师前往县镇和农村学校工作。
据悉,2022年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脱贫地区、欠发达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等,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通知要求,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招募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