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化解了系列保证金退还合同纠纷案。南陈屯法庭诉前调解室调解员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及时与法官联系沟通,利用一天时间集中调解,让7件案件原告均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高质高效化解纠纷。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签订服务网点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约定被告将服务网点委托原告经营。合同到期后,原告请求被告退还押金遭拒,由于被告将保证金全部上交总公司,手头无财产可退还,因此7名原告诉至运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押金。
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员迅速梳理案情,本案虽案情简单,但涉及人数较多,且存在信访隐患。因此调解员依托民事审判团队,法官与调解员联动调解,说法、说理、说情三管齐下。经过一天的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天一早,法官及时出具调解书。
近年来,运河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法官+调解员”模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