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海港区召开全区总河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区河长制工作,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再强化、制度约束再强化、任务措施再强化,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海港区委书记、总河长张士兆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副总河长鲍成超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肖起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齐香民、区政协主席詹立军等各区级河长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秦皇岛市2022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通报了海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2021年河长制考核结果及2022年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区水务局、海港生态环境分局、石门寨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张士兆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区有大、中、小型水库32座、塘坝58座、入海河流7条。要实现全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在落实河长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必须走在全市前列。河长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决不能“插个牌子、写个名字”就草草了事,全区各级河长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真干实干,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
张士兆要求:
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长制这个重要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目标,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整改为重点,着力在九个强化上下功夫,要强化河湖清理整治,按照“清存量、遏增量”的要求,深入推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落实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责任,建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常态长效机制;要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全面完成河湖保护名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河湖管理范围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要强化河道综合治理,要抓住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要强化水污染防治,要全方位系统学习,利用工作方案,抓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保障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要强化水环境治理,强化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先完成临河傍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要强化水生态修复,有序实施大汤河生态补水工程,旅游旺季期间,在全区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基础上,石河、沙河、新开河、排洪河、汤河、新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要达到Ⅲ类;要强化农村河道治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农村河道综合治理;要强化河湖执法监管,进一步发挥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涉河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张士兆强调:
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要落实责任到位,各级河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行好查河治河管河责任,对我区所有河流进行查漏补缺、系统治理,推进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让全域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要创新机制到位,坚持全域覆盖,逐步完备河长制组织体系,认真执行巡河各项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支持,不断创新智能化巡河机制;要社会监督到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聘请老党员担任村级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同到现场督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要督查考核到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一月一督”,坚持“一年一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海港区领导朱颖、李睿、高永林、刘军、史国伟、庞海涛、苏文胜、王维民、王晓冬、史玉明、孙贺、马馨、刘勇、李佳、谢京海、马洪琪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