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返还车辆行为类执行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申请人将涉案车辆成功交付给申请人,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付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22年1月18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解除后王某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付某返还婚前财产,包括涉案车辆和陪嫁物品。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付某返还车辆及陪嫁物品。判决生效后,付某也未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主动履行义务,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付某取得联系,向他讲明利害,阐明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严重后果,从情、理、法的角度规劝付某,双方既已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缘份己尽,应该学会放下,消除怨气,相互尊重,开始新的生活。最终被申请人在执行法官动情、入理的劝导下,主动交出涉案车辆及陪嫁物品,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