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全国首家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涉历史建筑民事纠纷诉讼案件,这是其揭牌成立后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标志着其正式踏上司法保护长城文化资源,回应司法需求的使命征途。
此案由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为涉长城周边古城内历史建筑民事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孟某为夫妻关系,妻子王某名下拥有山海关古城内房产一套,房屋建于清代,于2019年被评为秦皇岛市历史建筑。被告崔某与王某是邻居,今年3月14日,崔某擅自在紧邻申请人房屋西侧窗户外搭建了一堵墙,与申请人房屋墙体间隔仅为0.14米,并将原地上排水通道完全破坏,导致雨水不能正常排出,破坏了申请人的房屋地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申请人房屋的部分窗户、空调外挂机管线等均遭不同程度破坏。今年6月,崔某又在搭建墙体的基础上建成了阳光房,导致申请人房屋西侧窗户全部被遮挡,更进一步影响了房屋的排水、通风及采光,严重危及房屋本身的建筑安全和申请人的居住安全。6月16日,王某、孟某夫妻向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支持他们起诉崔某,停止侵害房屋,同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图为庭审现场 。通讯员 孟蝶 摄
检察院认为,因申请人孟某是残疾人,其提起诉讼确有一定困难,且案涉房屋为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崔某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决定支持起诉。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庭长韩旭表示:“这起案件双方争议房屋都在长城脚下的山海关古城内,被破坏的房屋是历史建筑,属于长城文化资源范畴。下一步,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还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治理的司法职能,逐步完善涉长城纠纷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多方联动形成长城司法保护合力,不断将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打造成更加专业、更具特色的人民法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郭娜、李楠、江虹)
来 源:秦皇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