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我市已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国内部分地区仍有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自主报备。关注全国疫情变化,有以下情形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及工作单位报告:①7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地区旅居史,②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旅居史,③入境口岸隔离期满后返回三河,④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⑤已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电话),⑥与确诊病例(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同时空重合,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措施。广大市民进入三河时要在市界扫“疫保通”进行登记,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一码通”、测量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及以上人员建议尽快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四、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均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五、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落实法定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重要一环,每个人都是关键防线。请广大市民履行个人责任不放松、配合防疫举措不违规、遵守防疫规定不违法、承担社会责任多担当,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三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